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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视曝光(焦作市非法公墓变成“摇钱树”)

作者: 时间:2010/8/27 16:43:56 【打印此页】关闭】

焦作市多部门联手治理非法公墓图文

  焦作日报讯8月19日,本报刊发《非法公墓在焦作北山蔓延》报道后,引起焦作市政府高度重视,焦作市政府于8月20日专门发布清理整顿非法公墓通告,要求所有非法公墓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建设和经营活动,配合民政、发改委、监察、工商、国土资源、城管、林业、公安等部门搞好清理整顿。

  焦作市解放区上白作街道龙寺村龙寺公墓、春林村春林生态园、洪河村仙鹤岭陵园、老牛河村公墓,中站区王封街道王庄村王庄公墓,修武县西村乡西村翠柏陵园,山阳区中星街道上马村长青林园、高岭村南山陵园等均未经省民政厅审批,属非法公墓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所有非法公墓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建设和经营活动。对阻碍、干扰依法执行公务,聚众闹事,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,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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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市人民政府
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公墓的通告
稿件来源:焦作日报

  为深化殡葬改革,加强殡葬管理,规范殡葬市场秩序,节约土地,保护环境,根据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、《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》和民政部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公安部、国土资源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林业局八部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我市清理整顿非法公墓公告如下:

  一、经河南省民政厅批准,焦作市现有合法公墓3个,分别是焦作市凤凰山陵园,修武县龙山陵园,沁阳市龙凤山陵园。经批准的合法公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,自觉规范建设和经营行为,严禁炒买、炒卖墓地、墓穴。

  二、农村为村民兴建公益性墓地,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后,方可建设。农村公益性墓地只准为本村村民提供墓穴用地,严禁对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,更不得以出售方式从事经营活动。

  三、严禁在耕地林地(包括自留地、承包地)、城市公园、风景名胜区、文物保护区、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、铁路、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。

  四、我市区域内未经河南省民政厅审批、擅自建设和经营的公墓,均属非法公墓。

解放区上白作街道龙寺村龙寺公墓、春林村春林生态园、洪河村仙鹤岭陵园、老牛河村公墓,中站区王封街道王庄村王庄公墓,修武县西村乡西村翠柏陵园,山阳区中星街道上马村长青林园、高岭村南山陵园等均未经省民政厅审批,属非法公墓,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,破坏了生态环境,扰乱了殡葬市场秩序,损害了焦作形象,影响了社会稳定,必须依法制止。

  五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所有非法公墓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建设和经营活动,配合民政、发展改革委、监察、工商、国土资源、城管、林业、公安等部门搞好清理整顿。对阻碍、干扰依法执行公务,聚众闹事,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,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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