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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
目 录
第一部分 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里处
概况
一、主要职能
二、部门决算单位构成
第二部分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里处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二、收入决算表
三、支出决算表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
第三部分 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里处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第一部分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概况
一、基本情况
(一)机构设置、职能
市凤凰山陵园隶属于焦作市民政局,机构规格为科级,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下设7个班组。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市城区居民的骨灰安葬和公墓的修缮、绿化、管理等工作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市凤凰山陵园现有职工43人,其中:事业编制15人,外聘人员28人。
第二部分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
见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
第三部分
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5年收入总计 1055 万元,支出总计 1055 万元,与2014年相比,收入减少42.87 万元,支出减少52.32万元,分别下降3.9 %和4.72%。主要原因:由于周边非法公墓不断发展壮大,影响我单位正常销售工作。
二、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本年收入合计1055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1055万元。
三、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本年支出合计1055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139.97万元,占13.27 %;项目支出915.03万元,占86.73 %。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5年收入总计 1055 万元,支出总计 1055 万元,与2014年相比,收入减少42.87 万元,支出减少52.32万元,分别下降3.9 %和4.72%。主要原因:由于周边非法公墓不断发展壮大,影响我单位正常销售工作。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本年支出合计1055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139.97万元,占13.27 %;项目支出915.03万元,占86.73 %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.97 万元,其中:人员经费 132.39 万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 奖金、社会保障缴费、伙食补助费、绩效工资、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、离休费、退休费、退职(役)费、抚恤金、生活补助、医疗费、助学金、奖励金、住房公积金、提租补贴、购房补贴、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;公用经费7.58 万元,主要包括:办公费、印刷费、咨询费、手续费、水费、电费、邮电费、取暖费、物业管理费、差旅费、因公出国(境)费、维修(护)费、租赁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公务接待费、专用材料费、劳务费、委托业务费、工会经费、福利费、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、其他交通费用、税金及附加费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、办公设备购置、专用设备购置、大型修缮、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、其他资本性支出。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5 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.5万元,支出决算为14.43 万元,完成预算的58.9 %,,主要原因:我单位严格按照党中央的八项规定要求,能少支的不多支,能不支的绝对不支。2015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4.43 万元,下降23.49 %,主要原因:同上。具体支出情况如下:
(一)公务接待费
无。
(二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
2015年我单位公车运行费为14.43 万元,完成预算的72.15 %,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.43 万元,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。
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:一是客户较2014年有所减少。二是本着节约原则,尽量将客户集中统一选墓。三是行政人员办公能趁车的就不单独要车。
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4.43 万元,下降23.49 %,主要原因:同上。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无。
九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(一)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。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.58万元,比 2014年下降22.34 %,主要原因:厉行节约,严格控制。
(二)政府采购支出情况。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5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.34 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.26 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.44 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.64 万元。
(三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。
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,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共有车辆 4 辆,其中,一般公务用车 4 辆。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二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三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我单位用于墓穴从建造起所发生维修维护、管理等所有的支出。
四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:是指我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、开展墓穴建造、销售、管理等活动的支出。
五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附件1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决算表
附件2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决算表
附件3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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