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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决算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17/9/15 15:41:56 【打印此页】关闭】

 

2016年度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部门决算公开

 

 

第一部分 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

概况

一、主要职能

二、部门决算单位构成

第二部分 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 年度部门决算表
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 

二、收入决算表 

三、支出决算表
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 
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 
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 
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 
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

第三部分 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 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 

第四部分 名词解释

 

 

 

第一部分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概况

 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主要职责

一、机构设置、职能

  焦作市凤凰山陵园隶属于焦作市民政局,机构规格为科级,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下设7个班组。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市城区居民的骨灰安葬和公墓的修缮、绿化、管理等工作。

二、人员构成情况

   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现有职工41人,其中:事业编制15人,外聘人员26人。

 

第二部分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
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 (报表另附)

二、收入决算表 (报表另附)

三、支出决算表(报表另附)
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 (报表另附)
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 (报表另附)
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(报表另附) 
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(报表另附) 
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(报表另附)

 

第三部分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年收入总计1079.76万元,支出总计1069.76万元,与2015年相比,收入增加24.76万元,支出增加14.76万元,分别增长2.35%和1.4%。主要原因:我单位销售的是墓穴这种特殊商品,为了完成预算收入任务,我单位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服务标准,在周边非法公墓不断发展壮大的不利环境下,收入仍比2015年有所增加。

二、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年收入合计1079.76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1079.76万元。

三、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年支出合计1069.76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155.45万元,占14.53%;项目支出914.31万元, 占85.47%,经营支出0万元,占0%
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年收入总计1079.76万元,支出总计1069.76万元,与2015年相比,收入增加24.76万元,支出增加14.76万元,分别增长2.35%和1.4%。主要原因同上,年末结转和结余10万元。
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 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万元,支出决算为1069.76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84.9%。其中:基本支出155.45万元,占14.53%;项目支出914.31万元,占85.47%,经营支出0万元,占0%
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.45万元,其中:人员经费146.43万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 奖金、社会保障缴费、伙食补助费、绩效工资、其他工资福利 支出、离休费、退休费、退职(役)费、抚恤金、生活补助、 医疗费、助学金、奖励金、住房公积金、提租补贴、购房补贴、 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;公用经费9.02万元,主要包括:办公费、印刷费、咨询费、手续费、水费、电费、邮电费、取暖费、物业管理费、差旅费、因公出国(境)费、维 修(护)费、租赁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公务接待费、专用材料费、劳务费、委托业务费、工会经费、福利费、公务用车运 行维护费、其他交通费用、税金及附加费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务 支出、办公设备购置、专用设备购置、大型修缮、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、其他资本性支出。
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,支出决算为9.62万元,完成预算的60.13%。 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4.81万元,下降33.33%。主要原因:一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,合理压缩“三公”经费支出。二是本着节约原则,尽量将客户集中统一上山选墓。三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,行政人员办公能趁车的就不单独要车。具体支出情况如下:

(一)因公出国(境)费

该项没有支出。

(二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.62万元,完成预算的60.13%,其中: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,购置0辆车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.62万元,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。

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,主要原因同上。

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4.81万元,下降33.33%,主要原因同上(三)公务接待费

该项没有支出。
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该项没有支出。

九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
(一)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。

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.02万元,比 2015年增长18.99%,主要原因:较2015年度,公车运行经费项目支出较多。

(二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。

截至 2016年 12  31 日,焦作市凤凰山陵园管理处共有车辆4辆,其中,一般公务用车4辆,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,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 辆,其他用车0辆;单位价值 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(套)。


第四部分  名词解释

 
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
二、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。

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
四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

五、上年结转和结余: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、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,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,也包括事业收入、经营收入、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。

六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
七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
八、一般公共服务(类)××事务(款):是指××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、开展××业务等活动的支出。

(一)行政运行(项):是指为保障××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。

(二)一般行政管理事务(项):是指××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。

(三)机关服务(项):是指为××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。

(四)事业运行(项):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。

(八)其他支出(项):是指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等项目的支出。

九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
十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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